| 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项目名称 |
华北石油管理局34大类普通灯具集中采 |
| 项目编号 |
2013-0003193-HBYT-0000922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种类及规模:本次为定商定价集中采购,共涉及探照灯、车载搜索灯、工作灯、泛光灯等普通灯具96项。 使用功能:生产用物资 技术标准:GB 7000.1-2007《灯具 第一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质量要求:合格 服务:1.标包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包。 2.供货区域:冀中区域和山西区域。冀中区域包括任丘、河间、霸州、廊坊、辛集及周边地区;山西区域包括晋城、长治及周边地区。 3.交货时间及地点:单批供货总价在1万元以下的物资,买方提前两天通知卖方备货,卖方按要求送货至供货区域内的买方指定地点;单批供货总价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物资,买方提前四天通知卖方备货,卖方按要求送货至供货区域内的买方指定地点。 4.价格有效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下次本类别二级物资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止,一般不少于2年。 5.质保期:所投产品(含光源)质保期为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1年。 6.其它详见招标编号为HBYT-ZBZX-WZZB-2013-0016的招标文件。 项目进展情况:本项目已完成相关审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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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制造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3-05-24 09: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3-05-28 17:00:00.0 |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在河北省任丘市渤海西路华北石油管理局招标中心发标室(法定代表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其他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3、招标资料费须以现金形式存入以下账号,持存款凭证领取招标文件。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06-06 09:00:00.0 |
|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任丘市渤海西路华北石油管理局招标中心开标二室 。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伍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