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项目名称 |
大庆石化公司水气厂腈纶污水处理场改造完善项目鼓风机采购 |
| 项目编号 |
2015-0060311-DQSH-0001294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种类及规模:大庆石化公司水气厂腈纶污水处理场改造完善项目,位于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三厂东侧腈纶污水处理场。招标范围:活性炭曝气池离心鼓风机 3台。详见附件。 使用功能: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进展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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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企业,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相关获奖证书等)。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机械制造。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质量体系认证(ISO9001)。 3、投标人具有相同或相似设备(单级高速离心风机,电机功率180KW、全压65KPa以上)已成功投运一年以上的业绩(需提供销售合同)。 4、提供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03-17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03-23 17:00:00.0 |
| 5.1招标文件由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招标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号汇出,存入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石化支行 帐 户 名: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 26902000064940000018 招标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须持银行存单证明至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二号楼财务316房间换取收据及发票。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3月17日--2015年3月2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8时0分--11时30分 13时30分--17时0分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0房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下列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1)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 2) 标书费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司公章)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04-08 14:00:00.0 |
|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4月8日9时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 |
| 六. 开标 |
|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04-08 14:00:00.0 |
开标地点: |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
| 地址: |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邮编: |
163714 |
| 联系人: |
李华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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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459-6768164 |
传真: |
0459-6768164 |
| 电子邮件: |
lihx01-ds@petrochina.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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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昆仑银行大庆石化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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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户名: |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账号: |
26902000064940000018 | |